「指定內涵」是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最低要求。本學習領域的課程計畫內容應涵融下列十項內涵:
(1)自治活動:從年幼到年長,逐步增加管理自己事務的權限,提高自律與負責的情操,並學習相關的程序與技能。
(2)生命教育活動:從觀察與分享對生、老、病、死之感受的過程中,體會生命的意義及存在的價值,進而培養尊重和珍惜自己與他人生命的情懷。
(3)社會服務活動:藉由參觀、訪問及實際參與,了解社會現象,體驗自己與社會的關係,培養關懷人群之情懷與行動力,進而樂意以實際行動參與社會服務。
(4)危機辨識與處理活動:從各項活動的參與與體驗中,增加自己對生活周遭可能威脅個人、人群與自然環境的各種安全問題的觀察力,練習因應危機的方法,並能適時給予他人協助。
(5)野外休閒與探索活動:野外休閒活動乃指以野外為背景的各種親近自然的活動,這些活動旨在促進學習者學習野外生存的知能,培養欣賞、享受、敬畏自然的情懷與能力,並藉此體驗休閒在生活上的積極意義。戶外探索教育活動乃是強調戶外體驗學習,並以運用身體學習與情境塑造為特色的系列性團體活動,這些活動旨在透過團體歷程,以發現個別差異,促進相互學習,並加深人我互信,促進團體成長。
(6)自我探索與了解活動:藉由各項活動的參與,逐步了解自己的能力、興趣、想法、情緒和價值觀,進而欣賞自己的特長,悅納自己的缺點,促進個人的生涯發展,並培養自我指導的能力。
(7)人際關係與溝通活動:從各項活動參與中,了解群己關係及自己在團體中的角色與定位,並學習情緒管理及有效的人際溝通技巧,以增進正確生活管理的能力和良性的人際互動。
(8)環境教育活動:經由對環境的體驗、欣賞、學習、探索、與行動等環境學習活動,使學習者能夠了解人與環境間相互依存的關係,關懷周遭的自然與社會環境,採行負責任的環境行為,而成為一個良好的公民。
(9)兩性的關係與互動:從了解兩性在家庭、學校和社會的關係中,去學習良性互動的模式,並能設計促進兩性合作的組織與活動。
(10)家庭生活活動:在家庭與學校活動中,培養與實踐基本生活能力,透過個人、家庭、學校與社區的互動,增進家人關係,體察愛、被愛與關懷。
設置指定內涵目的是:對於十分重要的教學活動,學校必須進行相關課程的規劃與教學,不能省略、刻意淡化或稀釋。指定內涵所佔之時間應不少於本學習領域總節數的10%。當內涵跨越不同領域時應依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陸、實施要點二之(六)項,將學習節數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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