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理性模式
認為人是一種理性動物,追求最大的成果與利益。主要論點:

(1)問題是可以明確界定的
(2)解決問題所涉及的目標與價值是可以確定的
(3)決定問題的事實與資料是可以蒐集的
(4)人是可以找到解決問題的所以方案
(5)所有方案可依價值、優缺點等排出優先順序
(6)決定者必會選擇列為最優先的方案。

(二)滿意模式
認為人並不是純理性的,會因外在條件限制達到有限理性,做出滿意的決定。具體做法如下:
(1)根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情況,做出滿意的決定模式。
(2)依過去的經驗找尋替代方案,再逐一評估後,選擇第一個令人滿意的決定,則中斷尋求最佳的方案。

(三)漸近模式
認為決定是透過參與決定者的社會互動來做成的。強調決定須顧及現實的限制、參與者的互動妥協、決定者的有限理性等因素。

(四)政治模式
為了擺平各利益團體的要求,藉協商妥協手段做出來的決定。

(五)垃圾桶模式
由參與者、問題、解決方案與選擇機會等四股動力中即時做出決定。

(六)參與模式
是藉由成員的參與,以達成共識為手段做出決定。

(七)綜合掃描模式
是指融合理性模式與漸近模式而成。

(八)直覺模式
係靠直覺來做決定。常用經驗法來做決定,
第一種稱為可利用性經驗法則,係利用手邊就有的資訊下決定。
第二種稱為代表性經驗法則,利用類推的方式下決定。

(九)綜合評析與彈性綜合模式的運用
這些模式並不是互相排斥的,而是可以相輔成的。 

十、決定的程序

決定的歷程可分為七步驟:

1. 認識問題界定目標:需注意時效性、重要性、領域性、例行性、障礙性。
2. 設定前提或判斷的標準
3. 蒐集有關資料:決定不能憑空杜撰,須以客觀詳實資料為依據,結果才會合理可行。
4. 研擬可行方案:需多個方案。
5. 選擇最佳方案:做最後選擇時,選擇最有利於組織目的達成。
6. 決定的合法化:依法令規定的程序。
7. 實施並評鑑改進:依效果、效率與速度三項標準來評估。

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061211007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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